行政许可3项
一、 环保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
申请材料: 1、《台儿庄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 2、发改部门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属备案制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意见,涉及工业项目需提交《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4、规划部门规划许可类文件或选址规划意见 5、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文件(涉及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 6、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涉及污染物排放的) 7、环评文本(报告书、表,需要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8、污水处理协议或污水处理厂同意接纳证明(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 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环境影响登记表15日 承诺办理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3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15日、环境影响登记表5日 办理地址: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台儿庄建行东侧) 监督电话:0632-6616110
二、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环保验收审批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 3、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 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台儿庄建行东侧) 监督电话:0632-6616110
三、污染物排放许可审批
申请材料: 1、排放重点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 3、环保验收文件 4、排污申报登记表 5、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14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台儿庄建行东侧) 监督电话:0632-66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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