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古城重建完美竣工,成为全国首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荣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国家级文化产业园、非遗博览园规划建设推进中,正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休闲目的地,台儿庄古城热诚欢迎各类高品质商家进驻。
第二条 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在台儿庄古城投资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各项手续规范完备,并依法纳税的商业业态。 第三条 租金租期政策 相对同等商业圈,保持较低租金水平。随市场行情对不同街区、位置、楼层的各类业态依据业态品种进行租金租期的差异化区分。 第四条 税费政策 物业服务费:0.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随市场行情指导价格执行,与租金交付方式相同。 租赁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缴纳租赁保证金。 其它费用:在租赁期内产生的国家及政府部门的税、费自行承担。该店铺专有部位所使用的水电费,应按统一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 合作经营政策 采取合作分成经营方式的商家,由枣庄市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商户按照营业额分成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六条 业态进驻政策 1、统一业态规划:商户入驻要服从古城的整体规划,进驻前需确认业态种类及品牌。 2、统一视觉形象:保证商户风格符合古城整体形象,着力打造古城主题文化,与古城整体氛围协调一致。 3、统一业态管理:进驻商户经营过程中须服从古城统一管理,在给商户提供安全有序环境的同时,也为消费人群创造舒适的消费场所。 第七条 服务保障政策 对所有入驻古城的业态实行一条龙服务,统一协调进驻业态审批、装修施工、营业执照等事项办理。 第八条 一事一议政策 对台儿庄古城发展有重大牵动作用的项目或急需业态,采取一事一议,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一事一议项目实行集体研究会签决议,确保招商优惠政策公开透明。 第九条 其它政策 为吸引更多高端的优质商家进驻,台儿庄古城在租金、税收等方面继续加大优惠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商家可以参与YBC的创业扶持。 第十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制定的优惠政策自行废止。享受原优惠政策的项目仍然执行原优惠政策,期满为止。单独约定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按约定执行。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枣庄市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我们 台儿庄古城设有招商中心 如果您愿意亲临古城考察并进行招商咨询,请您一并携带商业计划书、品牌宣传画册、产品照片等或其他相关资料,以便我们能更好的沟通了解。 招商电话 0632-6609366 6673888 6673999 (责任编辑:bet365电脑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