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安全无事故,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从从业资格、安全距离、安全措施、经营状况、场所安全等方面,对全镇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方位不定期的大检查。看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从业单位或个体户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正规安全机构的相关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在安全距离上,经营摊位面积不得大于10平方米,经营点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50米以上,与医院、商场、学校、汽站、油站等人群密集场所的距离,必须达到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安全措施方面,看零售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所用电力设施是否达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同时,经营场所不得有明火以及煤气灶、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等高热高温的辐射热源,经营场所不得有为电瓶车充电等现象存在。
经营上实行专店、专人销售,并设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的时时畅通。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符合当地零售经营点布局规划要求,是否存在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存放的烟花爆竹的品种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张贴防伪标签。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是否存在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中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是否存在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同时将全镇35个常年经营与临时销售点,全部划分到20名科级领导,实行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到人,确保安全无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