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9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学法上全面深入、在尊法上坚定自觉、在守法上严格自律、在用法上积极主动,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任前考法主体: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为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科主任、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副区长及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前考法内容:(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知识。(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公共法律知识。(五)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有关制度、办法。
任前考法程序: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命题、组织考试、阅卷等考务工作。采用闭卷笔试或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考卷按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任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提请机关不得提请任命。(详细内容请登录区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tezrd.com/或关注区人大公众号“tezrd0632”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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