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枣庄特色文化资源,激发文化创意产品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新旧动能转化工作开展,切实提高枣庄文化品牌影响力和发展凝聚力,决定举办枣庄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一、大赛主题
创意创新 融汇融合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9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日报社、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枣庄广播电视台
四、参赛类别
1.实物类:体现枣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运河文化等文化元素,反映枣庄知名景点景区、文物、枣庄重要节会、特色工农业产品等的创意设计产品,鼓励在运用材料和工艺技法上创新、跨界。报名初选时按照要求提供产品图片及解说文案,通过初选后需提供产品实物及作品。
2.创意类:(1)反映枣庄厚重人文历史、优美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活力和良好精神风貌的“城市形象宣传标识”(城市LOGO)和“枣庄城市精神”。要求积极向上、主题突出,具有较强的辨认度和感染力,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2)基于枣庄特色文化元素的创意设计,体现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艺术价值与实用功能、创意设计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注重传统工艺、传统材质的创新设计和现代审美需求。广告创意设计要有成型作品;文化产品设计概念,如无产品实物,要有详细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设计结构模型、包装设计及作品解说文案。
五、参赛对象
国内外各级设计机构和企业(含文化传播企业,设计企业、制造企业、品牌渠道商等);各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民间工艺美术师、非物质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由设计师或设计爱好者,企业设计师或设计机构设计人员。
六、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需具备以下特点:
1.地域性:作品符合大赛主题,能够突出枣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2.原创性:必须是独立原创作品,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并获奖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3.创新性:设计独特新颖、体现创新创意,具有技术与艺术融合创造的商品特质;不得与当下市场中的产品同质化。
4.市场性:贴近生活,贴近市场,具有市场价值,鼓励可实现批量生产的创意设计;
5.时尚性: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消费的流行趋势;
6.环保性:提倡绿色设计,符合节能降耗与绿色环保理念。
七、参赛办法
1.参赛者应登录活动官方网站鲁南传媒网(http://www.lnmedia.cn),点击大赛专栏,根据参赛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参赛作品图片、作品解说文案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zwcds@126.com)。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参赛作品进行初选。
2.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要按照时间要求提交产品实物用于评委会现场评选。
3.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邮寄的以邮出地的邮戳为准) 。
八、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凡曾经参加过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
2.参赛作品必须是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创意作品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上述情况,将取缔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大赛组委会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单位)承担。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大赛组委会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制作、邮递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5.每件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参赛者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所有者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所有者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
6.作者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参赛者认可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拥有收藏、宣传的权利,拥有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并由此获取收益的权利。
7.所有参赛作品概不归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
九、奖项设置
为保证大赛评选活动权威性,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奖项设置如下:
1.实物类奖:金奖1名,奖励现金5万元、荣誉证书及奖杯;银奖3名,分别奖励现金2万元、荣誉证书及奖杯;铜奖5名,分别奖励现金5000元、荣誉证书及奖杯;入围奖50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2.创意设计奖:金奖1名,奖励现金2万元、荣誉证书及奖杯;银奖3名,分别奖励现金5000元、荣誉证书及奖杯;铜奖5名,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荣誉证书及奖杯;入围奖50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3.网络人气奖10名,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6.突出贡献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空缺。所有获奖者所获奖金均为税前。获奖单位或个人可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相关奖项申报评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优先纳入市级文化产业重点企业项目库;推荐纳入市内文化产业园区创业、制作、销售;推荐与银行以及风投的对接和推介等。
十、联系方式
作品寄送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西路51号
枣庄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范笑 苑晓光
电话:0632-3696971/332679
邮编:277100
网站:http://www.lnmedia.cn
邮箱:zzwcd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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